作者:沈国勇 王天龙(争议解决部)
一、引言
近年来,随着智能手机的普及,手机游戏高速发展,其中房卡棋牌类游戏由于操作简单且不受地点限制,深受市场欢迎。特别是新冠疫情以来,老百姓出行不便,线下棋牌室经常被关停,打麻将没了去处,于是有“线上棋牌室”之称的房卡棋牌类游戏呈现爆发式增长。
打麻将,无论是线下还是线上,娱乐的同时也会有赌博的存在。以浙江省为例,根据2016年《浙江省公安机关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九十八条,个人赌资200元至500元或者个人单次(局)赌博输赢额20元以上的,就可被认定为赌博,可见标准很低。
近两年,我们团队办理了多起与房卡棋牌类游戏有关的涉赌案件,平台经营者、房卡销售代理商、玩家等都有涉案,案件在定性、相关主体的地位作用等方面都存在较大争议,司法实践中不同法院的认定标准也不统一。有鉴于此,我们写作此文,供大家在办案中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