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武鹏(争议解决部)

又到一年一度属于女性们的节日。也许,在每一位女性心中都会有一个念头,生活中充满美好与期待:家人闲坐、灯火可亲;面朝大海、幽远宁静;可以品茶看书、坐看云卷云舒、静听花开花落。大多数女性在遇到爱情、步入婚姻殿堂的时候,也是全心付出,以为他会许你一个未来,就算是爱情不在之时也能好聚好散。但往往理想很丰满、现实却很骨感。在我们多年来处理的婚姻家事案件中,我们时常感受到,虽然大量的条文均提到照顾女方权益、女性与男性享有平等婚姻家庭权利等等,但妇女权益保护在实践中却显得道阻且长。比如,我们时常听到有女性在面临离婚时发问,离婚后男方有没有义务支付赡养费?显然,这是对法律赋予的权利还并不太清楚。在我国的婚姻制度中,其实并没有关于支付离异配偶赡养费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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