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宁宣凤 柴志峰 张若寒 张天杰 王叶 张英伦
2022年6月24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正式通过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的决定(“《反垄断法(2022)》”或“新法”) ,并明确新法将于2022年8月1日起施行。至此,我国《反垄断法》自2008年实施后完成首次大修。
近日,与《反垄断法(2022)》相关的6部配套规定又旋即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官网上公布征求意见稿,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从新法颁布,到配套规定公开征求意见,前后可谓一气呵成,颇有“平地一声雷,惊起千层浪”之意。本文将主要针对《经营者集中审查规定(征求意见稿)》(“《审查规定》”),以及《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的规定(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申报标准的规定》”)进行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