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叶渌

曾经有这样一个故事:某大型企业在一桩国际商事仲裁案中成为被告,在仲裁程序启动后不久收到了对方发出的《仲裁通知》(下称“《仲裁通知书》”)。按照该案件所适用的仲裁规则,被申请人需要在30天内提交《仲裁答复》(下称“《仲裁答复书》”)。于是,该企业计划用4天的时间寻找律师团队,他们要求:律师团队须夜以继日,在余下的26天中用20天时间完成案件证据的收集、案件利弊分析、案件答辩策略分析以及中英文“答辩书”的草稿,并给该企业上级领导预留6天的时间对将要提交的文件进行内部审批。只有承诺可以做到这几点的律师团队才会获得聘用。最终,他们找到了两个国际仲裁律师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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