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王建学 叶晓蓓 张可畏 程诗迪
自2022年2月11日中欧通新规[1]发布至今已百日有余,全球存托凭证(Global Depositary Receipt, “GDR”)热度不减,近期又有数家A股上市公司发行GDR的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受理。[2]继本系列第一篇《GDR系列之一:初探GDR》以及第二篇《GDR系列之二:制度体系与监管要求》之后,本篇作为GDR系列第三篇,将对GDR发行的项目流程进行简要介绍,并结合前序文章分析的相关内容探讨GDR作为A股上市公司融资新选择的优势。
作者:王建学 叶晓蓓 张可畏 程诗迪
自2022年2月11日中欧通新规[1]发布至今已百日有余,全球存托凭证(Global Depositary Receipt, “GDR”)热度不减,近期又有数家A股上市公司发行GDR的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受理。[2]继本系列第一篇《GDR系列之一:初探GDR》以及第二篇《GDR系列之二:制度体系与监管要求》之后,本篇作为GDR系列第三篇,将对GDR发行的项目流程进行简要介绍,并结合前序文章分析的相关内容探讨GDR作为A股上市公司融资新选择的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