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胡耀华 张瑞睿

就公司上市前制定的ESOP(“上市前ESOP”)及上市公司ESOP规则而言,中国境内A股限制较多;港股上市规则规定公司上市前ESOP继续有效,但公司港股上市后不能再根据不符合《主板上市规则》第十七章的期权计划继续授予期权,具体请见我们之前发表的文章《TMT投资实践(二十二)——开曼架构ESOP如何衔接港股上市?》。

相较于中国境内A股上市规则和港股上市规则,美股上市对公司上市前ESOP的处理能够更加灵活。公司上市前ESOP在上市后仍然有效,且公司可在上市后根据上市前ESOP继续授予激励股份(具体请见下文案例)。但是,美国证券和税务的相关法律法规较为繁杂,公司需要从证券登记、税务等方面对上市前制定的ESOP进行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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