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田晖 李佳 唐瑞修
随着《化妆品标签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标签办法》”)的颁布及今年5月1日起实施以来,化妆品企业的标签合规问题受到了广泛关注。从法律法规层面而言,作为总体原则性规定,《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监管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化妆品的最小销售单元应当有标签。标签应当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国家标准,内容真实、完整、准确。”而《标签办法》对此原则进行了重申、强调,并基于此进一步细化了有关要求。同时,使用存在问题的化妆品标签还可能涉及《反不正当竞争法》中规定的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