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冯晓鹏 王溢美

2020年9月1日起,根据《公安部刑事案件管辖分工规定》(公通字〔2020〕9号),海关总署缉私局增加管辖逃避商检案、妨害国境卫生检疫案、妨害动植物检疫案。“逃避商检罪”在海关严厉打击走私犯罪的同时,逐步引起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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