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赵晓红 刘新宇 张贇杰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以下简称“深合区”)执行委员会于2022年9月7日正式印发了《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市场主体住所登记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并已于9月19日正式实施。《管理办法》明确了深合区商事服务局是合作区的商事登记机关,负责深合区市场主体住所登记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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