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宁宣凤 柴志峰 张若寒 吴炜旻 宋雪影 赵飞燕

在加强反垄断执法成为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行政处罚不断加码的背景下,越来越多的投资人开始关注基金的经营者集中申报问题,包括是否要申报、何时申报、谁去申报等问题。

在反垄断法下,一项交易如果同时满足以下两个门槛,则必须在中国进行经营者集中申报:(1)交易中发生控制权的变化,构成“经营者集中”;(2)交易达到营业额标准(关于申报门槛的进一步内容具体可参见《经营者集中申报基本问题ABC》《反垄断系列新规解析——申报标准调整,宽还是严》)。

我们将在本文中就上述标准在基金设立、投资、管理、退出等不同阶段的具体运用,为投资人提供一份经营者集中申报速查指引,回应投资人在基金不同阶段重点关注的申报问题及常见误区。

阅读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