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刘志刚 吕膺昊 龙晶 金晶

2023年1月10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下简称“发改委”)在其官方网站上公布了《企业中长期外债审核登记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 第56号,“发改委外债新规”),该管理办法将于2023年2月10日起施行。发改委外债新规调整了发改委自《关于推进企业发行外债备案登记制管理改革的通知》(发改外资〔2015〕2044号)(“2044号文”)以来的外债管理模式,备案登记制将变更为审核登记制。此外,该新规系统整合、细化了2044号文发布以来的实践,并在部分制度上进行了更新。

本文通过比较发改委外债新规和2044号文对重要事项的规定,探讨发改委外债新规的主要变化,并重点分析该变化对外债融资及相关市场参与者可能产生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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