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张漠 张全胜 包明亮
在本系列专题研究的首篇文章《知识产权与资本市场系列(一):科创板核心技术人员的“首席科学家”——职务发明相关要点问题探讨》中,我们对科创板拟上市企业的首席科学家等核心技术人员所涉及的前单位职务发明问题进行了探讨。
在科创板拟上市企业的上市审核过程中,一方面,企业因为在上市过程中被第三方以职务发明权属纠纷或专利权属纠纷起诉而被拖延上市审核进程的例子屡见不鲜,在纠纷结束前审核机构会持续性地要求企业披露诉讼进程和对诉讼结果的分析;另一方面,即使企业不存在专利权属纠纷,审核机构也会前置性地要求企业对相关专利是否存在权属纠纷进行问询与核实披露。拟上市企业在应对该类专利权属纠纷的应诉抗辩和面对审核机构的问询,答复论述企业依法享有相关专利权或专利申请权的权属时,首先需要回归到专利所指向的发明创造即技术方案的源头——认定该专利的实际发明人是谁,或者说专利发明人的资格认定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