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张漠 张全胜 周倩

近年来,为实施科技强国战略和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国家有关部门陆续出台了系列鼓励和支持高校、科研院所的科研人员兼职的政策性文件,允许和鼓励科研人员凭其掌握的专业知识、拥有的专业能力,为兼职单位提供智力劳动,或解决专业技术问题,有助于智力流动、技术转移,推动科技成果的产业化。根据2022年6月发布的《中国科技成果转化2021年度报告(高等院校与科研院所篇)》,报告统计的3554家科研院所中,在外兼职从事成果转化和离岗创业人员数量高达14043人。

在科创板拟上市企业的上市审核过程中,若存在科研人员在拟上市企业中兼职情形,往往会受到监管部门的重点关注和问询。如何认定企业相关人员兼职行为的合法合规性,如何厘清兼职人员兼职期间形成的知识产权归属问题,如何认定高校院所和发行人之间的关系,避免因相关人员存在兼职而引发监管部门认定发行人对高校院所构成重大依赖等问题,是企业赴科创板上市时亟待解决和处理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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