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宁宣凤 张若寒 张英伦

具有相同采购需求的企业,通过合作的方式,合并采购量、统一采购渠道,实施联合采购,通常可以形成规模采购优势,增强采购方议价能力、提高采购效率。长期以来,我国联合采购领域的反垄断执法、司法并不多见。但近年来,全球多个司法辖区纷纷提高对采购市场的执法力度:欧盟自2017年起已处罚三起买方之间达成的采购市场横向垄断协议,而美国则开始追究劳动力市场中雇主(买方)间固定员工工资、互不挖角协议的法律责任,并于2022年首次取得了刑事认罪结果。当前,采购市场的反垄断问题也已经引起了我国执法机构和司法机关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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