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周晓莉 孙欢欢 周欣怡

2023年1月13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称“《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这是《商标法》自1983年3月1日施行以来的第五次修订。在我国现行《商标法》于1993 年、2001年、2013年、2019年先后经过四次修改后,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市场主体知识产权意识增强,更加重视品牌建设,产生了庞大商标需求的同时也带来了一系列问题,此次修订对现行《商标法》进行了多项重大乃至突破性的调整,如主动提交使用说明、禁止重复注册、禁止商标恶意注册申请及处罚机制、相对理由无效宣告及商标移转、商标代理机构的责任和义务、商标侵权的救济新途径、驰名商标的保护、信用监管、商标品牌建设措施等等。

本文着重从禁止商标重复注册增加商标使用义务、遏制商标恶意注册申请、加强保护驰名商标三个方面对本次《征求意见稿》进行梳理,提炼出与现行《商标法》、其他法律法规及目前司法实践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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