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章慈 刘响 张丹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办公室、天津市税务局办公室以及河北省税务局办公室联合印发了《京津冀地区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事项清单》,针对在京津冀地区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和当事人在满足特定条件的情况下,税务机关对部分税务事项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此次的清单很好地体现了“柔性执法”的理念以及“区域协同”的发展战略,建议京津冀地区的纳税人重点关注,尤其是在可能面临税务行政强制执行措施的情况下,可以比照清单判断有无适用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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