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王晖 郑辉 徐欣竹 车亦馨 张光美 张晓雨 徐晓涵 周淳
近日,Z女士海外家族信托被新加坡高等法院“击穿”一案登上热搜。该案一出,便引发了境内高净值人士的热议。
根据新加坡高等法院[2016] SGHCR 3、[2022] SGHC 278两份判决书(以下简称判决书)披露的内容,该案中,法院并未对Z女士家族信托是否无效或可撤销作出判决,而是根据Z女士本人的债权人L公司的请求,作出同意对Z女士于2014年1月设立的S公司(后Z女士将S公司股权转让给其家族信托受托人)在新加坡开立的两个银行账户指定接管人的判决。上述银行账户其实从2015年3月起就已经被新加坡高等法院冻结。
家族信托具有私密性,但因新加坡高等法院审理案件的判决书是公开的,其中提及了Z女士家族信托的相关内容,使得Z女士2014年6月设立在库克群岛的家族信托公之于众。由于新加坡高等法院判决同意原告L公司对上述S公司的两个银行账户指定接管人的申请,因此出现了Z女士家族信托被“击穿”的说法。
以下我们将根据判决书披露的内容回顾本案案情,从法律视角谈谈Z女士海外家族信托被“击穿”一案带来的启示,希望能帮助读者认识到家族信托并非“法外之地”,只有信托目的合法,信托财产合法,信托架构合法,家族信托才能受到法律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