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苏萌 席索迪 赵哲楠
2023年4月28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了《内地与香港利率互换市场互联互通合作管理暂行办法》(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23〕第8号,“《暂行办法》”);同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CFETS”)发布了配套交易规则《“北向互换通”利率互换交易规则》(“《交易规则》”),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上清所”)发布了配套清算规则《内地与香港利率互换市场互联互通合作集中清算业务规则(试行)》(“《清算规则》”)。与《暂行办法》一同公布的还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部门负责人就〈内地与香港利率互换市场互联互通合作管理暂行办法〉答记者问》(“《答记者问》”),对市场关心的重点问题进行了解答。《交易规则》《清算规则》和《答记者问》下文合称为“配套规则”。
《暂行办法》与配套规则均在公布同日生效施行,标志着“北向互换通”这一市场期待已久的重要跨境互联互通机制即将正式上线。
关于北向互换通的基本投资品种、投资者准入条件等重点问题,可参考我们的文章《“北向互换通”箭在弦上——人民银行就内地与香港利率互换市场互联互通合作发布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本文将在前文的基础上,针对本次公布的文件涉及的重要问题进行简要梳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