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叶渌 吴雪瑶

前几年,笔者代理了一桩国际仲裁案,客户是该仲裁案的中方当事人。当时,这个案子已进行超过一年的时间,还有几个月就要进入最后的开庭阶段,客户突然更换了新的法务总监陈总。新来的陈总雷厉风行,她要求律师团队立刻向其汇报案情,包括案件的进展和下一步的工作安排。

汇报过程中,律师团队告诉陈总:本案的对方当事人选择了一位瑞士籍仲裁员,我方则选择了一位新加坡籍仲裁员(双方当事人选择的仲裁员也称为“边裁仲裁员”或“边裁”);本案的首席仲裁员也是瑞士籍,与对方当事人指定的边裁国籍相同。

陈总立刻问道:既然案件适用的是中国法,为何我方不选择一位中国籍的仲裁员?我们怎样确保我方指定的新加坡籍仲裁员会支持我们的立场?在指定这位边裁之前,我们是否知道这位仲裁员在类似案件中的裁决立场?我方为何会同意选择与对方当事人指定的边裁相同国籍的人担任首裁?当得知我方指定的新加坡仲裁员非常有经验、有能力,而且具有国际影响力,同时来自瑞士的首席仲裁员也非常有经验和能力时,陈总问,为何不选择一位相对“弱势”的首席仲裁员,这样我方的边裁便可以在仲裁庭内发挥更大的作用?

面对客户提出的一系列问题,笔者和团队根据该案的具体情况一一给予了回答(见本文的最后部分)。通过这些问题,我们可以看出当事人在国际仲裁案件中选择仲裁员时面临的担忧与疑惑。

那么,在国际仲裁案件中选择仲裁员究竟有哪些需要遵循的原则或要诀呢?仲裁员的国籍是重要因素吗?案件的适用法是重要因素吗?中国企业选择国际仲裁案的仲裁员,究竟有什么必须把握的标准或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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