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田晖 李佳 熊祎

近年来,由于电商直播的零售新模式以及疫情对于线下销售的冲击,化妆品的网络销售已经取代传统商超销售模式,成为我国化妆品经营的最主要渠道。据公开调研数据显示,72.6%的消费者会通过综合电商平台进行化妆品的选购,电商将持续成为各大品牌的主营渠道。网络销售模式在为化妆品消费者带来便利与全新消费体验的同时,也涌现出一系列的问题,例如产品未备案、假冒伪劣、虚假宣传等。另外,化妆品网络销售除了常规产品销售中的问题之外,网络销售本身的隐蔽性和跨区域性也给监管带来了新的挑战。

在此背景下,化妆品网络销售领域的法规制度建设也在化妆品监管和网络销售监管两个方面逐渐完善。其中,在化妆品监管方面,《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相继实施;在网络销售方面,网络销售化妆品也受到《电子商务法》《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的监管。近日,国家药监局发布了《化妆品网络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并将于9月1日起实施。《网络经营办法》作为一个专门规制化妆品行业网络销售的部门规章,在整合现有重点规定的基础上,创设了化妆品网络销售的专项规定,有针对性地对网络销售模式下的化妆品监管问题进行了进一步的明确。

本文以近年化妆品网络销售中常见的典型处罚案例为中心,总结化妆品网络销售中的法律风险点,并结合《网络经营办法》在监管方面的新增内容,重新解读各方主体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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