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黄建雯 曾珂尧

2020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管理暂行办法》(“《三品一械广审办法》”)是广告监管领域的一项重要制度文件,与《广告法》《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共同构成了医药健康产品广告合规的制度基础。《三品一械广审办法》实施以来,作为上位法和一般法的《广告法》《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已相继进行了修订,《三品一械广审办法》中原有的广告合规要求、广告审查规则等内容有必要应时而变,作出相应的更新和调整。2023年5月29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市监总局”)发布《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拟对《三品一械广审办法》进行修订。

尽管对《三品一械广审办法》的修订目前仅处于征求意见阶段,但我们仍可从《征求意见稿》中窥知监管要求的变化趋势。总体上看,《征求意见稿》对《三品一械广审办法》的修订主要集中在广告合规要求和广告审查规则两方面。本文将从这两部分内容出发,对与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三品一械”)相关的医药健康产品广告合规监管新动向进行分析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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