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唐丽子 姜翼凤 段桃 刘宁 刘博心

随着2023年上半年国内上市公司大股东离婚分割上市公司股份、离婚配偶减持股份等若干市场公告纷至沓来,多个上市公司股价大幅波动,市场主体和舆论媒体对于当事人真假离婚、有无减持众说纷纭、莫衷一是。

现象世界,假作真时真亦假,无为有处有还无。作为上市公司的自然人股东,尤其是持股比例5%以上的自然人股东(“大股东”,尤其包括作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企业家),无论是离婚分割股份本身、还是配偶后续减持股份,于离婚前后、乃至离婚多年后,在权益变动、控制权结构、上市公司治理、承诺履行、信息披露等各方面,均可能对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产生不同程度的影响。大股东、核心董事和管理层是否真实减持、计划减持,亦是影响公众投资者对上市公司投资判断的重要事项。此时,不只适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等家事法律制度,也适用《证券法》《公司法》等金融证券法律制度。

当,离婚时财产分割涉及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一方(“本人”)向配偶分割和过户部分股份时,通常仅构成本人形式意义上的减持股份。本人及配偶根据分得股份的性质、比例等情况,需各自履行权益变动披露、分得股份限售的法定或承诺义务,通常不涉及个人所得税。

当,配偶将分得股份通过二级市场或其他合法方式出售时,构成实质意义上的减持股份。配偶需视情况履行个税缴纳义务,并视实际减持时配偶所持股份比例、与本人有无一致行动关系等情况,履行权益变动披露义务。

由此,我们尝试通过剖析2023年上半年的15件离婚减持案,厘清个案之中离婚分割上市公司股份与减持股份之间的真正关系或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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