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刘婷 黄丹丹
近期,某互联网企业发布ESG报告,在承诺2030年达到碳中和目标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减碳路径,设置了符合《巴黎协定》的绝对量减排目标,全面覆盖范围一至范围三,并自愿承诺实现100%绿色电力。与之相似的,另一科技公司也发布其2021至2022财年的ESG报告,承诺到2025/26财年其全球供应链减少100万吨温室气体排放,到2030年实现公司运营性直接及间接碳排放减少50%、部分价值链碳排放强度降低25%,并在2050年底之前实现净零排放。
与上述企业类似,越来越多企业在ESG报告中发布碳中和目标,并承诺通过技术创新、增加清洁能源使用等方式促进减排。可见,降碳减排已成为企业ESG及绿色发展的重要议题。但是,部分企业降碳减排的承诺与实际行动并不完全一致、甚至对降碳减排的实际履约情况含糊其辞或言过其实,引起了监管部门和实务界对ESG报告“漂绿之风”的关注。基于该背景,本文将从ESG合规的角度探讨企业碳减排义务的来源、碳减排承诺的实践情形与现存问题、碳减排未履约的法律风险及相应的合规建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