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马捷 (Jay Ma) 宋滕昊

人民法院在强制执行案件办理过程中,为查清被执行人财产,一般会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向金融机构、网络支付机构、保险机构、证券机构、不动产登记部门、车辆登记部门、市场监督部门、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等发起财产查询。这一财产查询过程通常被称为“四查”或“五查”。因法院执行局工作繁忙,如若四查无法有效查询到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该宗执行案件则往往会因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而“终本”(终结本次执行),导致申请执行人空有一纸胜诉判决,但无法获得实益。因此,如何在法院四查之外发掘被执行人财产线索,如何主动介入、参与强执案件的办理过程,则成为了申请执行人及其代理人在执行过程中的主要工作。本文拟结合笔者实操经验,分享几种可行的财产查询路径,以期为同类案件的办理提供参考。

阅读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