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苏萌 席索迪
CCER(核证自愿减排量)的签发、交易机制,是我国构建自愿碳市场(voluntary carbon market)的核心。区别于强制碳市场(compliance carbon market),自愿碳市场的主要参与者并非负有法律规定强制性减排义务的企业,而是自愿购买碳信用来抵销自身碳排放的企业或个人。目前,纳入国家强制碳市场(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仅有2000余家发电行业的重点排放单位,其他企业和个人只能有限地参与;更多企业、个人参与碳市场,则主要通过自愿碳市场参与。此外,《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规定CCER可以用于抵销重点排放单位5%的碳配额的清缴,因此,我国的强制碳市场和自愿碳市场并非完全独立,强制碳市场的参与者也有动力购买CCER用于抵销其碳配额的强制清缴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