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范凯敦 李帼孙 江竞竞 石璧宁 麦考威 (Will McCosker)

本文是新加坡资管系列文章的第九篇,将介绍新加坡家族办公室的概要、架构和持牌规定,以及通常适用于由新加坡家族办公室管理的基金的《1947年所得税法》(“《所得税法》”)第13O条和第13U条税收优惠计划的最新要求。

亚洲经济的大幅增长及其背后的富裕人士带动了亚洲家族办公室的长足发展,而家族办公室又可帮助亚洲富裕家族实现代际财富传承、财富保值和财富管理。

得益于新加坡健全的金融监管、完善的金融基础设施和生态系统、稳定和亲商的政府政策和税收优惠计划,越来越多富裕家族选择新加坡作为他们家族办公室的注册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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