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宁宣凤 吴涵 姚敏侣
《网络安全法》自2017年6月1日实施以来,充分发挥在网络安全领域的基础性、全面性法律制度作用,不仅为网络安全领域的执法活动提供了法律依据,同时也以此为基础持续构建出完备的网络安全法律体系。《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出台后,承继并深化了《网络安全法》在网络运行安全与信息安全等相关方面的制度规定。尽管网络领域的技术与应用日新月异,《网络安全法》并未褪去时代意义,其对部分确有必要,但尚缺乏实践经验的制度安排作出原则性规定,为需要制定的配套法规预留接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