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景云峰 闫璐
当地时间2023年8月9日,美国总统拜登签署旨在限制美国个人和实体投资中国半导体、人工智能、量子计算三大尖端科技领域的投资禁令(以下简称“投资禁令”或“第14105号行政令”)及其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随后2023年10月17日,美国商务部工业与安全局(BIS)公布针对先进计算物项、超级计算机与半导体最终用途临时最终规则(以下简称“AC/S IFR”)和针对半导体制造物项的出口管制临时最终规则 (以下简称“SME IFR”),进一步明确对“美国人”(包括但不限于美国企业、美籍科学家以及持有美国绿卡的中国籍研发人员等)特定活动、超级计算机以及半导体制造最终用途等的限制措施范围,及时补足政策漏洞,两份临时最终规则主要规定已于当地时间2023年11月17日正式生效。
近年来,随着美国不断收紧对华高科技领域出口管制以及投资政策,导致“美国人”开展投资、研发、生产、销售、技术合作等活动面临的合规义务与法律风险进一步提升。本文旨在对美国出口管制新规以及投资禁令项下有关“美国人”的限制措施与合规风险进行解读,以期对相关人士有效防范和化解法律风险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