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叶永青 余悦 王一骁 孙菀怡

出于资源合理配置、业务布局调整或其他税务规划的需要,跨国企业可能需要进行跨境的企业合并、分立、股权/资产收购等重组交易。根据我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居民企业对来源于全球的所得纳税,非居民企业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纳税,如果相关重组交易从法律关系实质上涉及到中国境内居民企业取得各种形式的所得,或者非居民企业(直接或间接)取得来源于境内的股权和资产转让所得以及其他所得,则相关重组交易就可能会产生中国企业所得税纳税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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