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刘新宇 柯金花 张波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执行委员会与广东省人民政府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工作办公室于2024年2月8日联合发布了《关于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封关运行的通告》,正式官宣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下称“合作区”)自2024年3月1日0时起封关运行。与此同时,《关于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货物有关进出口税收政策的通知》《关于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个人行李和寄递物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监管办法》等自2023年末陆续出台的一系列海关监管政策文件也将于同日正式开始施行,这标志着合作区发展将迎来崭新的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