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关峰 赵冠男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决定》已于2024年1月1日起正式生效。本次《民事诉讼法》修改对涉外商事案件的处理产生较大改变,值得跨国企业和从事跨境交易的中国企业重点关注、做好准备。我们在2023年末开始通过系列文章介绍《民事诉讼法》修改对涉外商事案件管辖、及对跨境诉讼的影响,协助企业应对变化。本系列已发布《民诉法修改解读(一):中国法院对涉外案件扩大管辖》《民诉法修改解读(二):与中国无实际联系,可以约定中国法院吗》《民诉法修改解读(三):涉外案件如何避免构成应诉管辖》《民诉法修改解读(四):中国法院新增两类专属管辖的涉外案件》《民诉法修改解读(五):不方便管辖的变与不变》《民诉法修改解读(六):加快域外送达流程、增加域外取证方式》《民诉法修改解读(七):跨境平行诉讼的赛跑机制》《民诉法修改解读(八):在中国执行外国判决的机会与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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