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马绍基 虞磊珉 萧乃莹 邵春佳
2021年9月,承载着促进粤港澳地区金融市场互联互通期许的“跨境理财通1.0时代”正式上线,其中南向通资金净流出额上限以及北向通资金净流入额上限均设置为1500亿元人民币。然而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广东省分行截至2024年1月23日24时的统计数据,跨境理财通南向通净流出500,519.66万元,已用额度500,519.66万元(占比3.34%);北向通净流入23,511.56万元,已用额度23,511.56万元(占比0.16%)。为促进跨境理财通的试点便利化且提升投资额度的使用率,中国人民银行广东省分行、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广东监管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深圳监管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于2024年1月24日联合发布新修订的《粤港澳大湾区“跨境理财通”业务试点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2.0》),降低投资者准入门槛、扩大试点范围、优化营销以进一步推动粤港澳大湾区金融互联互通。《实施细则2.0》自2024年2月26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