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龚牧龙 张莹 任利光
投资机构(包括创业投资机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产业投资等多种类型的投资参与者合称为“投资机构”)以其长期资本投资方式,成为市场活动的重要参与者之一,推动了拟上市企业直接融资,也为特定产业的发展提供了重要的资金支持。对于投资机构而言,“募投管退”中,项目退出是其规范运作及回报投资者的最后一公里。长期以来,投资机构的主流退出路径主要是通过被投企业完成IPO上市实现。自23年下半年度以来,境内资本市场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新规新政,结合现行政策法规及市场情况,建议投资机构适当考虑IPO以外的多元化退出渠道,而参与上市公司重大并购重组交易是可选路径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