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宁宣凤 吴涵 方禹
2024年4月10日,工信部发布《关于开展增值电信业务扩大对外开放试点工作的通告》(工信部通信函〔2024〕107号)(以下简称《试点通告》)。《试点通告》在北京、上海、海南、深圳四地试点对外扩大开放增值电信业务,可以说是我国自加入WTO以来在增值电信业务领域实施的最大开放力度的试点工作,国内外相关企业对此高度关注。《试点通告》本身并不直接成为开放的具体措施,还需要四地所属省(直辖市)人民政府组织制定试点实施方案,经工信部组织评估论证和批复后实际落地。(参见前期文章:千呼万唤始出来——解读工信部《关于开展增值电信业务扩大对外开放试点工作的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