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刘斌 查宇星 许皓然

作为法定的公司治理主体,股东会和董事会是公司控制权争夺的重要战场。本次《公司法》修订为控制权争夺战场提供了新的攻防术,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通过变更股东会和董事会的职权配置划定了战场上的权力格局;二是通过完善公司决议瑕疵制度强化了战场上的关键武器;三是通过新增股东责任和董事责任的相关规定锁定了战场上的主体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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