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宁宣凤 吴涵 方禹

《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以下称“《条例》”)自2024年1月1日起实施,是我国未成年人网络保护领域的首部专门性、全面性法规,意味着我国未成年人网络保护进入新的合规阶段。《条例》全面覆盖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工作,从网络素养促进、网络信息内容、个人信息保护、网络防沉迷等方面对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工作做了全面、系统的规定。(参见:儿童急走追黄蝶,飞入菜花无处寻——如何构建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合规体系?

《条例》第二十条规定,未成年人用户数量巨大或者对未成年人群体具有显著影响的网络平台服务提供者,应当履行下列义务:……。本条是关于“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大型平台”的规定,属于网络法框架下的“守门人条款”。根据“守门人”理论,一般需要承担加重义务,因此如何认定“守门人”非常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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