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郭欢 于庆 曾梦婷

为根治虚假贸易顽疾,近十余年来,国务院及各地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不断加强对融资性贸易、“空转”“走单”等虚假贸易的监管力度,多次发文严禁国有企业开展虚假贸易业务。但由于国有企业考核机制和增加营收规模的需求,以及中小企业对信用融资的市场需求持续存在,虚假贸易现象屡禁不止,且方式愈发隐蔽且多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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