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刘成 苏畅 刘阳禾
2024年4月,欧洲联盟委员会(“欧委会”)根据《外国补贴条例》(“FSR”)第14条对同方威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波兰和荷兰子公司进行了FSR实施以来的首起黎明突袭检查。根据2024年7月8日欧盟官方公报(Official Journal of the European Union)公布的信息,针对欧委会的调查决定及后续的信息提供和诉讼保留请求(尤其是针对存储在中国境内的信息的请求),同方威视欧洲子公司向欧盟普通法院(“欧盟法院”)提交了首起临时禁令申请和上诉,请求法院裁定欧委会中止执行调查决定,并进一步判决调查决定无效。2024年8月12日,欧盟法院在未开庭审理的情况下驳回了同方威视欧洲子公司的临时禁令申请。
尽管欧盟法院尚未对同方威视提起的主诉进行审理,但纵观法院在案件审理过程中的做法及其在驳回裁定中的论证思路,FSR制度在立法、执法和司法层面的歧视性问题一目了然,欧盟法院在FSR语境下的国家保护主义倾向昭然若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