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冯栋 金子馨 张于晨
股东实缴出资问题历来为司法实践所关注,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于2024年7月1日起施行,股东出资由认缴制向限期实缴制转变,股东出资责任的明晰与扩充、股东实缴出资与否的认定等问题,成为诸多案件中的常见争议。
对于股东而言,如未按期足额缴纳出资或抽逃出资,其将面临股东失权、对公司和债权人承担赔偿责任等后果。对于债权人而言,股东是否实缴出资是在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要求股东承担责任所必须要进行的判断。
作者:冯栋 金子馨 张于晨
股东实缴出资问题历来为司法实践所关注,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于2024年7月1日起施行,股东出资由认缴制向限期实缴制转变,股东出资责任的明晰与扩充、股东实缴出资与否的认定等问题,成为诸多案件中的常见争议。
对于股东而言,如未按期足额缴纳出资或抽逃出资,其将面临股东失权、对公司和债权人承担赔偿责任等后果。对于债权人而言,股东是否实缴出资是在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要求股东承担责任所必须要进行的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