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刘成 苏畅 李雨濛 姜晗雪

2024年10月22日,欧盟法院(Court of Justice of the European Union)对克罗地亚高级行政法院(“克罗地亚法院”)就一项克罗地亚公共采购合同争议提起的先决裁定请求作出判决(C-652/22,“科林案判决”)。在该项判决中,欧盟法院认为来自中国等非世贸组织《政府采购协定》(“GPA协定”)缔约国且未与欧盟签订含有公共采购互惠承诺的国际协定的国家的经营者(“非缔约国经营者”)无权根据欧盟法律主张在投标过程中享有与欧盟企业相同的平等待遇。虽然科林案判决没有直接禁止中国企业参与欧盟公共采购项目的投标,但是,特别是结合目前欧盟其他相关政策性工具,如《国际采购工具》(EU 2022/1031,“《IPI条例》”)以及欧盟外国政府补贴审查制度,该案对于中国企业在欧盟的经济活动仍将具有深远影响。

本文将对科林案判决进行解读,并为中国企业参与欧盟公共采购投标项目提供初步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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