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李晓琤 刘艺涵 付昱禎

胜诉了却执行不了,在经济下行的周期中这样的情况更加普遍,而执行难不仅仅对于当事人来说难,对许多民商事律师来说同样视为畏途。“纸上权益”难以兑现为“真金白银”,使得法律的胜诉判决大打折扣。长期以来,被执行人逃避或抗拒执行的现象普遍存在。拒执行为使得民事裁判结果沦为“一纸空文”,不仅损害胜诉方的合法权益,也严重损害司法权威及公信力。

尽管我国《刑法》明确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情节严重的行为规定为犯罪(下称“拒执罪”),但实践中该罪名的适用率却不高,甚至在某些地区几乎处于“休眠”状态。2024年11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关于办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下称“《解释》”),通过扩大适用主体、扩张“裁定”范围、完善拒执情形、惩戒与修复并重等手段“激活”拒执罪相关法律规定的适用,进一步解决急难愁盼的执行难题。我们欣喜地看到,在《解释》生效的第2天,湖南湘阴县法院就适用新规审理了一起拒执案件,真正做到“拒不执行就执‘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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