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宁宣凤 柴志峰 张天杰 张英伦

公用事业经营者作为维持社会公共服务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承载着保障民生、推动市场经济发展以及维护社会、公众整体利益的重大责任。近年来,反垄断执法机构持续强调加强民生领域反垄断执法,坚决整治公用事业领域垄断行为,增进民生福祉。在这一背景下,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近日作出了一起针对公用事业经营者的处罚决定,首次以行政处罚的形式明确了公用事业经营者负有更高的不得排除、限制竞争的特别注意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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