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张逸瑞 张津豪
2021年9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指出:“建立健全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知识产权保护规则。探索完善互联网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研究构建数据知识产权保护规则。完善开源知识产权和法律体系。研究完善算法、商业方法、人工智能产出物知识产权保护规则。”其后,2021年10月国务院印发的《“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再次强调要“研究构建数据知识产权保护规则”,推进实施数据知识产权保护工程。
作者:张逸瑞 张津豪
2021年9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指出:“建立健全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知识产权保护规则。探索完善互联网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研究构建数据知识产权保护规则。完善开源知识产权和法律体系。研究完善算法、商业方法、人工智能产出物知识产权保护规则。”其后,2021年10月国务院印发的《“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再次强调要“研究构建数据知识产权保护规则”,推进实施数据知识产权保护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