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武鹏 郝丹阳
2025年1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颁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二)》(以下简称“《解释(二)》”),就夫妻间给予房产、父母为子女购房出资、“假离婚”、直播打赏、婚内赠与等社会热点及审判疑难问题予以回应。
《解释(二)》自2025年2月1日起施行,将对家事案件司法审判产生新的影响。我们在研读《解释(二)》和最高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对该解释所作解读的基础上,结合我们的司法实务经验,分享以下观点供读者参考。
作者: 武鹏 郝丹阳
2025年1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颁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二)》(以下简称“《解释(二)》”),就夫妻间给予房产、父母为子女购房出资、“假离婚”、直播打赏、婚内赠与等社会热点及审判疑难问题予以回应。
《解释(二)》自2025年2月1日起施行,将对家事案件司法审判产生新的影响。我们在研读《解释(二)》和最高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对该解释所作解读的基础上,结合我们的司法实务经验,分享以下观点供读者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