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陈兵 戴恩潮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对于不拥有自有品牌,希望通过他人的品牌进入食品行业或扩展自身在食品行业的规模和版图的企业来说,除了作为经销商经销食品这一传统模式外,还可以考虑品牌授权和特许经营这两类相对特殊的第三方品牌经营模式。

上篇中,我们讨论了品牌授权和特许经营该如何选择,以及品牌授权中的商标、授权合同关键条款等问题。本篇中,我们将把重点放在特许经营的监管规则、违反的法律后果,以及特许经营在实操环节涉及的主要风险和问题。

相比品牌授权的灵活多变,特许经营模式呈现出不一样的色彩。无论是经营模式、收费方式、还是法律监管,特许经营都带有更多的模式共性和更强的监管痕迹,这一点在包括中国在内的很多国家皆是如此。大部分情形下,特许权人在开展特许业务的模式、内容、包括具体合同安排等方面采用大致统一的模式,被特许权人可协商的空间有限,但由于该模式的强监管性,这一点很可能会成为双刃剑,导致其合法性和风险性往往相伴相生。

在特许经营中,从实务角度,我们建议重点关监管和合规要求、商标许可及其备案、特许经营费用、期限和终止方面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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