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费佳 杜卓南 黄少汶 程嘉雯

国际投资保护体系以条约、协定、国内投资保护法律等形式规范东道国行为,为投资者提供实体保护。东道国的核心义务通常包括:(1)不得违法征收外国投资;(2)不得违反公平公正待遇;(3)不得违反充分保护与保障义务;(4)不得违反最惠国待遇。

本文将聚焦于上述核心义务的裁判标准与典型案例,为中国投资者安全出海、保障自身权益提供法律参考与行动指引。

阅读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