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唐逸韵 王晓辉
在中新经贸合作持续深化的背景下,新加坡凭借其稳定的政治环境、成熟的法治体系、开放的商业环境及战略区位优势,成为中国企业“走出去”的重要枢纽。越来越多的中企通过在新设立或参控股公司拓展国际业务,向新加坡公司派驻董事成为强化投资管控的关键手段。
然而,新加坡法律对董事权责的界定较为严苛,其“法定责任+普通法义务”的双重规制体系,与我国公司法在义务标准、责任追究等方面存在一定差异。中方派驻董事在履职过程中,需精准把握当地法律体系下的义务边界,妥善应对合规风险。
作者:唐逸韵 王晓辉
在中新经贸合作持续深化的背景下,新加坡凭借其稳定的政治环境、成熟的法治体系、开放的商业环境及战略区位优势,成为中国企业“走出去”的重要枢纽。越来越多的中企通过在新设立或参控股公司拓展国际业务,向新加坡公司派驻董事成为强化投资管控的关键手段。
然而,新加坡法律对董事权责的界定较为严苛,其“法定责任+普通法义务”的双重规制体系,与我国公司法在义务标准、责任追究等方面存在一定差异。中方派驻董事在履职过程中,需精准把握当地法律体系下的义务边界,妥善应对合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