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常俊峰 甘雨来 黄凰 赵枫 杨杨冬琪 杨欣
伴随资本市场法治建设的推进,证券服务机构作为市场“看门人”的法律责任被提升至前所未有的高度。与此同时,在财务造假行为“零容忍”的监管导向下,会计师事务所作为财务信息的鉴证机构,其执业行为与执业质量也当然地成为了监管重点。
会计师事务所面临民事、行政、刑事责任的多重考验。实践中,会计师事务所遭遇“一案四查”的情形已不鲜见。在民事证券虚假陈述案件数量显著增加的背景下,注册会计师对民事责任的法律要件也日益明晰;而随着行政监管执法力度持续加强,注册会计师对行政监管标准已经日渐熟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