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戴梦皓 郑子懿

2025年12月22日,美国联邦通信委员会(简称“FCC”)基于前一日白宫跨部门协调机构发布的《国家安全认定》,正式宣布将所有外国制造的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UAS,以下简称“无人机”)及其关键组件列入“受限清单”(Covered List);除美国国防部(DoW)或国土安全部(DHS)做出特别认定外,FCC将停止为上述受限设备发放新的设备授权。此举意味着FCC对于非美国产的无人机及其核心组件设置了全面的市场准入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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