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樊荣 邓策 罗小琼 刘萧嘉

2025年1月2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 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通知》(发改价格〔2025〕136号),其中规定“不得将配置储能作为新建新能源项目核准、并网、上网等的前置条件”,标志着新能源项目电源侧“强制”配储的政策退出历史舞台,新型独立储能电站项目进入快速发展期。2025年8月2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印发<新型储能规模化建设专项行动方案(2025—2027年)>的通知》,提出“拓展电网侧储能应用”“鼓励新型储能全面参与电能量市场、引导新型储能参与辅助服务市场、加快新型储能价格机制建设”,并制定了“2027年,新型储能基本实现规模化、市场化发展,为能源绿色转型发展提供有力支撑”的发展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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